中新社北京12月19日电 (记者 谢艳兵)民航法修改草案第三稿将提请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新闻发言人黄海华1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修正案草案第三次修改草案进一步强化了对旅客权益的保护。 2025年6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民航法修改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黄海华表示,根据各方面的意见,第三次修订草案拟作以下主要修改。首先,增加非旅行航空器适航审定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旅客权益保护。三是进一步加强民航安全保障。四是与消防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国家空中交通管理体制改革、民航和公安机关管理体制改革相衔接。黄海华表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航事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服务能力、安全水平等不断提升,低空经济等新业态、新应用不断涌现。此次民航法修改,为适应民航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动民航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具体来说,黄海华表示,首先要聚焦关键环节,改善空气质量建立适航审定管理体系,加强适航审定能力建设,为民航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为促进民航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专门增设“促进发展”章节,从空域管理、飞行保障、基础设施、运输服务、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完善,提倡多措并举。三是协调发展与保障,加强民用机场飞行安全保障和保护,加强民航运营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明确禁止实施扰乱民航运输安全秩序的行为,保障民航安全民生。四、加强旅客权益保护,统一国内、国外责任规范外国航空承运人的运输总体条件、飞机延误和取消情况,提高民用航空运输服务质量和水平。 (完)(责任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