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会各界特别是平台中小卖家对平台“只能退款”、“罚款”、“减免会员费”等问题反应强烈。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平台利用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则侵害中小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平台经济生态造成一定损害。针对平台不公平的“只退款”政策,2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平台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强制或暗中向平台内经营者强加不退款、不退款等售后责任。从而损害合法权益。针对平台不公平的“罚款”,《办法》规定,平台根据平台规则设定损害赔偿,必须合理设定损害赔偿数额及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如果您按照平台规则收取损害赔偿或损害赔偿,您必须被告知相应的依据和计算方法,并且您不得利用平台规则收取损害赔偿或超过明确合理水平的损害赔偿。针对“减少会员数量”问题,《办法》明确,消费者购买平台提供的会员服务时,平台不得单方面改变平台条款、擅自额外收取费用或者减少会员在约定服务期限内的权益。如因不可预见的客观情况,平台无法再向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的按照平台原有规定,消费者要求终止会员服务的,平台将据实承担退还费用等相关责任。网信中心网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网信部门将继续加强电商平台信息内容管理,引导平台加强产品介绍、用户评论、搜索推荐、账号信息等关键环节管理,完善违法产品清单。他补充说,国家网信部门正在加强对恶意营销信息的处置,明确违法营销行为,捏造虚假场景、人物,严厉打击不盈利营销行为。同时,《对策》将继续加大对网络流氓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网络流氓行为。网络喷子,如系统性刷评分和评论、刷增加粉丝、刷订单夸大信任等。认真监测应用程序、智能终端、自动售货机、二维码订单扫描、常见生活场景等公共服务中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典型问题,对各大平台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开展检查评估。
(编辑:项小斌)